为加强对会议室的管理、使用和维护,提升会议室使用效率,更好的做好学校各类会议服务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办公室所属的所有会议室。
二、会议室使用原则
校级优先,保证工作,合理使用。
三、会议室基本情况
名称 |
形式 |
座位数 |
设备情况 |
办公楼810会议室 |
圆桌式 |
45 |
电脑、投影、音响、话筒 |
办公楼714会议室 |
条桌式 |
17 |
|
办公楼709会议室 |
条桌式 |
27 |
|
办公楼609会议室 |
条桌式 |
31 |
|
办公楼208会议室 |
回型桌 |
48 |
投影、音响 |
办公楼209会议室 |
条桌式 |
38 |
投影、音响 |
办公楼212会议室 |
课桌式 |
196 |
投影、音响、话筒 |
思学楼A114学术报告厅 |
剧院式 |
257 |
投影、话筒、音响、电子屏 |
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
剧院式 |
535 |
投影、话筒、音响、电子屏 |
四、会议室功能定位
1.办公楼810、714会议室:主要用于召开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领导碰头会和学校领导接待重要来宾。
2.办公楼609、709会议室:主要用于召开校领导主持的学校综合性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
3.办公楼208、209会议室:主要用于召开学校综合性会议和各部门牵头召开的专题工作会议。
4.办公楼212会议室、思学楼A114学术报告厅、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主要用于召开学校综合性大会和校内各单位召开的学术讨论会、专题研究会和大型视频会议。
五、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1.会议室申请实行电话预约制,预约电话:83032308。校内各单位如需使用208、209、212、609、709会议室,需提前1个工作日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行政科提出借用申请,会议主办单位应提前到办公室行政科办理会议室借用手续。会议结束后,会议主办单位负责关闭会议室所有设备,将桌椅、物品归位,锁好会议室门窗,并及时返还相关设备。
2.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和思学楼A114学术报告厅的使用按照《全球赢家的信心之选首页地址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石大校发〔2019〕10号)执行,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审批。
3.办公楼会议室优先满足学校每周“全校重要活动、校领导接待日安排”上的会议。
4.会场布置和会务服务由会议主办单位负责,如:座牌、会标、茶水和设备等。
5.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办公楼212会议室、思学楼A114学术报告厅、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的设备调试和技术支持。每次视频会议前,网络与信息化中心需对音响及有关电器设备进行一次试运行的检查,以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6.会议主办单位和参会人员要自觉爱护会议室内所有设施,不得乱写乱动,如设施受损,须照价赔偿。
7.参会人员要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禁止在会议室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等。办公楼208、209、609、709、714会议室原则上不悬挂横幅。
8.学校会议室原则上不对校外服务。
9.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会议室借用流程图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