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教学点: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川学位办〔2016〕5号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审查由省级学位办负责。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现将本次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报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川学位〔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办理。
二、2016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材料报送的要求:
(一)受理范围
2016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受理范围为2014年4月以后毕业的成人本科、自考本科毕业生。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符合四川省学位办规定分数,且学位外语成绩合格(在取得成人学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
(二)个人报送申请材料
1.《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并请提供电子版文件;
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或其他认可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4.自考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自考办审核的印章);
5.个人学士学位申请书;
6.与毕业证书同底2寸照片一张(同时上交电子版照片不得大于10K)
三、申请时间、联系电话
时间:2016年4月29日止
咨询电话:028-83035710 83035709
附件《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